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有序发展,根据《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经审议,《化妆品原料抗光老化功效评价方法》等三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制定周期内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同时,协会面向会员单位征集立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如有意向可与协会取得联系。
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2025年11月18日
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抗光老化功效评价方法》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相关标准如下:
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方法
化妆品原料皮肤屏障功效评价方法
生物酶焕肤(去角质)功效评价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