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序》等要求,《防晒化妆品可清洁程度检测评价方法》团体标准于2025年2月11日经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7日(2月11日-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标准专家委员会。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研制要求,确保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按计划完成项目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020-28990777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