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化妆品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立项和协会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立项《化妆品用原料 积雪草提取物》团体标准。
现根据程序要求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高校院所、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标准化机构参与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本次团体标准公示期为15天(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4日) ,公示期内,如果任何个人、单位对上述申请立项的标准有异议或者建议,请来函说明。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639352163
邮 箱:2853363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