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妆协会)团体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香妆协会已组织完成《化妆品用原料甘草酸二钾》等十一项团体标准的复审工作,现将团体标准复审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联系人:
许梦然
18513668930 xumengran@caffci.org
张 鹏
15910953475 zhangpeng@caffci.org
附件:《化妆品用原料甘草酸二钾》等十一项团体标准复审结果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26年9月3日
关于《化妆品用原料 甘草酸二钾》等十一项团体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相关标准如下: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复审结果 |
| T/CAFFCI 1-2018 | 《化妆品用原料甘草酸二钾》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14-2018 | 《化妆品用原料大花红景天根提取物》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15-2018 | 《化妆品用原料 山茶/滇山茶花提取物》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16-2018 | 《化妆品用原料水解蚕丝》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17-2019 | 《化妆品用原料积雪草提取物》 | 废止 |
| T/CAFFCI 18-2019 | 《摇匀型防晒乳液》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29-2019 | 《化妆品冻干片》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39-2020 | 《化妆品用原料硬脂醇甘草亭酸酯》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45-2021 | 《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 | 废止 |
| T/CAFFCI 47-2021 | 《化妆品用原料 芍药根提取物》 | 继续有效 |
| T/CAFFCI 48-2021 | 《化妆品用原料 银杏叶提取物》 | 继续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