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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协会关于2025年度《香薰液》等“浙江制造”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浙质协标〔2026〕号)

发布日期:2026-07-17  来源:浙江省质量协会  浏览次数:0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浙江省质量协会关于2025年度《香薰液》等“浙江制造”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公示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根据“浙江制造”标准复审工作计划,浙江省质量协会联合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已组织完成2025年度“浙江制造”标准复审工作,现将426项“浙江制造”标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质量协会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浙江省质量协会品牌创新部。联系方式:0571-88360865。电子邮箱:zjszlbgs@163.com

附件:2025年度“浙江制造”标准复审结论.xlsx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6年7月10日

全文:关于2025年度“浙江制造”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PDF

相关标准如下: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复审结论
T/ZZB 2273—2021 香薰液 继续有效
T/ZZB 2291—2021 泡沫抑菌洗手液 修订
T/ZZB 2301—2021 细芯口红 继续有效
T/ZZB 2309—2021 细芯眉笔 继续有效
T/ZZB 2353—2021 化妆棉 继续有效
T/ZZB 2419—2021 粉块眼影 继续有效
T/ZZB 2515—2021 气垫粉底液 继续有效
T/ZZB 2519—2021 儿童用沐浴剂 继续有效
T/ZZB 2555—2021 眼线液笔 继续有效
T/ZZB 2561—2021 化妆刷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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