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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等225项国家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0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0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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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等225项国家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的通知,请于2025年9月8日前反馈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复审工作计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土壤中钚的测定  萃取色层法》等225项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现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如对复审结论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9月8日前,通过下方意见反馈功能,将意见反馈至国标委。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07-10

相关附件

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归口单位 复审结论
1 GB/T 17149.1-1997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2 GB/T 17149.2-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3 GB/T 17149.3-1997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4 GB/T 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5 GB/T 17149.5-1997 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6 GB/T 17149.6-1997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7 GB/T 17149.7-1997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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