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要求,《花都区域品牌化妆品评价通则》等四个团体标准于2025年5月8日经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7日(5月8日-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标准专家委员会。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研制要求,确保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按计划完成项目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名录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020-28990777
关于《花都区域品牌化妆品评价通则》等四个团体标准的立项公示.pdf
相关标准如下:
花都区域品牌化妆品评价通则
花都区域品牌护肤类化妆品评价细则
花都区域品牌面膜类化妆品评价细则
花都区域品牌洗护类化妆品评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