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化妆品社会共治社区网格建设规范>等龙港市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龙市监函﹝2024﹞59号)文件要求,龙港市药业协会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化妆品社会共治“两员”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10月09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杨德保;联系电话:15858770128;传真:; 电子邮箱:lgsjypk@163.com
附件:1.《《化妆品社会共治”两员“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化妆品社会共治”两员“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