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会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杭州市工业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所申报的《化妆品包装设计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使立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入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李郝标静、尹文月
电话:18046813519、18268167025
邮箱地址:hida20080923@163.com
杭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