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广州长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起的《透皮吸收类化妆品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公告。
请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要求,组织标准的起草编写。欢迎与该批团体标准有关的管理、使用、科研等单位及个人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如对该立项项目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刘主任 010-64201932 1342619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