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能力评价规范》《化妆品企业安全评估人员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进寿 020-37601153
邮 箱 :gdmpas@126.com
1.《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企业安全评估人员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3.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
2023年6月2日
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化妆品企业安全评估人员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