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委会委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标准起草的有关有求,现在网上对《化妆品色谱分析方法验证通则》等3项化妆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有意见的单位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19年10月27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方式见《征求意见表》),并抄送标委会秘书处。同时,按照GB/T1.1-2009的最新要求,在提交反馈意见时,也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敏、康薇
电话:021-64087272*3012
传真/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126.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化妆品色谱分析方法验证通则
化妆品用原料+炭粉
化妆品中荧光增白剂367和荧光增白剂393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