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由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提案,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养生堂(上海)化妆品研发有限公司、亚什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珈叶实业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测试方法》等4项团体标准,经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现予发布。
附件:标准名称及标准代号标准号
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18年11月13日
发布公告.pdf
4项相关标准如下:
4项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测试方法 | T/ZHCA 001-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
2 | 化妆品控油功效测试方法 | T/ZHCA 002-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
3 | 化妆品影响经表皮水分流失测试方法 | T/ZHCA 003-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
4 | 化妆品影响皮肤表面酸碱度测试方法 | T/ZHCA 004-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