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关于批准发布“品字标”团体标准《香薰液》的通知(浙品联标发〔2021〕248号)
日期:
2021-08-26 15: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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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关于加快“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由湖州御梵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香薰液》标准经由我会批准成为“品字标”团体标准,编号为T/ZZB 2273―2021,自2021 年9 月25 日起实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由湖州御梵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香薰液》标准经由我会批准成为“品字标”团体标准,编号为
T/ZZB 2273—2021,自2021 年9 月25 日起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2021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