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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发布《猴头菇粉及猴头菇提取物》团体标准的公告(浙健化协〔2021〕27号)
日期:2021-06-17 09:42  点击:272
【核心提示】《猴头菇粉及猴头菇提取物》团体标准标准号 T/ZHCA 103-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 委〔2019〕1 号)及《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 法》的规定,由浙江百山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制定,江苏安惠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方格药业有限 公司等多家单位参与起草的《猴头菇粉及猴头菇提取物》团体标准,经 协会组织专家审查,现予以批准发布。
 
  《猴头菇粉及猴头菇提取物》团体标准标准号 T/ZHCA 103-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关于发布《猴头菇粉及猴头菇提取物》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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