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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日期:2020-03-05 08:37  点击:872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固体氰化物包装》《化学品分类和标签 第1部分:通则》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固体氰化物包装》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4月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固体氰化物包装》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0
 
  附件:1. 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 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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