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立项审核、标准起草、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等程序,组织完成了《α-突厥酮》等七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批准发布。
协会允许并鼓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自愿采用上述团体标准,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联系协会化妆品部。
香料香精部联系人:
刘华 010-67663110-812,liuh@caffci.org
附件:
1. T/CAFFCI 30-2019《α-突厥酮》
2. T/CAFFCI 31-2019《3-甲基-5-(2,2,3-三甲基-3-环戊烯-1-1基)-4-戊烯-2-醇》
3. T/CAFFCI 32-2019《结晶柏木脑》
4. T/CAFFCI 33-2019《结晶乙酸柏木酯》
5. T/CAFFCI 34-2019《龙脑烯醛》
6. T/CAFFCI 35-2019《2-环亚己基-2-苯基乙腈》
7. T/CAFFCI 36-2019《2-甲基丙酸-1,3-二甲基-3-丁烯酯》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