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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关于批准发布《儿童爽身粉(液、乳)》和《儿童洁面泡沫》两项团体标准的通知(粤质促字﹝2023﹞9号)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浏览次数:19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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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袋鼠妈妈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桂格日化有限公司、广州奥蓓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编制的《儿童洁面泡沫》两项团体标准,经专家技术审查会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袋鼠妈妈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桂格日化有限公司、广州源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英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编制的《儿童爽身粉(液、乳)》,以及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东袋鼠妈妈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桂格日化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源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蓓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编制的《儿童洁面泡沫》两项团体标准,经专家技术审查会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联系人:肖婉莹

联系电话:020-88526770,18819492818

附件:标准编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2023年4月24日

关于批准发布《儿童爽身粉(液、乳)》和《儿童洁面泡沫》两项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相关标准如下:

T/GQDA 00009-2023 儿童爽身粉(液、乳)
T/GQDA 00010-2023 儿童洁面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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