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促进化妆品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国家药监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制订了《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基本数据集》《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基本数据集》《化妆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部分:生产许可与注册备案》《化妆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部分:生产许可与注册备案》5个信息化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
5.化妆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部分:生产许可与注册备案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