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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7-09-08  来源:中国包装联合会  浏览次数:380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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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计划编号:20140186-Q-469)国家标准通过起草组专家的认真研讨、仔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上(http://www.cpf.org.cn)广泛征求意见,截止2017年10月5日前。
   包标委函字[2017]0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计划编号:20140186-Q-469)国家标准通过起草组专家的认真研讨、仔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上(http://www.cpf.org.cn)广泛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0月5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若对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提出修改建议,请详细填写数据表。
 
  联系人:马爱进
 
  手  机:18910756299
 
  电  话:010-58811647
 
  邮  箱:maaj@cnis.gov.cn
 
  附件: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
 
  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数据表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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