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牵头,多家企业共同起草的《化妆品 纯净彩妆实施细则》团体标准,已编写完成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24年6月10日前发送学会邮箱。
注:如本标准涉及相关专利问题,请指出并提供支持性文件及有关数据。
联系人:杨佩珊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外环西路100号实验1号楼402,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联系电话:13503059375
邮箱地址:msc@cgdca.org
1.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收集表-《化妆品 纯净彩妆实施细则》
2.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化妆品 纯净彩妆实施细则》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收集表-纯净彩妆实施细则.docx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纯净彩妆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