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实施,根据《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团体标准制修订流程的规定,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于1月23日组织标委会委员对拟立项团体标准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经协会执行会长批准立项(项目见附件)。
请各参与起草的单位严格按照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广泛听取意见,严把质量关,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标准有关的科研、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或个人加入相关标准起草的修订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修订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林春梅 电话:0754-8865 8188
邮 箱:773788949@qq.com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609单元
邮 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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