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相关法律和《杭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协会组织专家对《化妆品用原料 可溶性胶原》团体标准方案进行基础论证,同意予以立项,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协会将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专家,争取高质量完成本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为使本团体标准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广泛性,欢迎协会会员且不限于协会会员的化妆品相关专业机构、学校、企业和个人,参与本团体标准编制等相关事务。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团体标准立项有异议的,请于10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协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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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