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化妆品用抗衰成分活性物使用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反馈,请于2023年6月22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联系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高心坦 电话:18611907931
联系邮箱:jingyun@biaozhun365.com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关于《化妆品用抗衰成分活性物使用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PDF
化妆品用抗衰成分活性物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