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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征求《化妆品 植物液类“无水”护肤产品通则》团体标准意见的函(浙健化协〔2022〕51号)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浏览次数:22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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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由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化妆品 植物液类“无水”护肤产品通则》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的编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认真审阅标准文本,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月6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各相关单位:

由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化妆品 植物液类“无水”护肤产品通则》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的编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认真审阅标准文本,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月6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陈莹艳 0571-85871051  1815843400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新天地商务中心 12 幢 10楼

E-mail:hyfg@121jk.cn

附件:

1.征求意见反馈表

2.《化妆品 植物液类“无水”护肤产品通则》(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7日

关于征求《化妆品 植物液类“无水护肤”产品通则》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

附件1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2 化妆品 “无水”护肤植物液类产品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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